根据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我们正在起草《乌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为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征求您的宝贵意见建议。请您仔细阅读问卷,在合适选项的方框“□”中打钩“√”,回答相关问题,并将问卷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 系 人:马烨 李佳
联系电话:0473-2999902 2999796
18岁以下 18—40岁 40—60岁 60岁及以上
初中及以下 高中 大专及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
群众 中共党员 其他党派 其他
业主 物业从业人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 物业企业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其他
行政机关关于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职能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 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退出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和监管 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和监管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 其他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监管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开发商遗留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不履行承诺,矛盾转嫁至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尚未建立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公共权责意识不清,不愿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经常以拖欠物业费作为处理问题的方法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以权谋私 小区停车、绿化等资源有限,个别业主私自占用现象严重
支持 不支持 无所谓 其他
市场环境不公平 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地政府政策支持不够 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业主和使用人公德素质低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低
业主有权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扰民和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较多 对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应当加强行政管理,并规定行政处罚 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不影响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可以接受 不能接受
有 无
需经本梯号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需经本梯号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和一楼业主同意 需经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同意
需要 不需要
一楼住户 其余楼层住户
知道 知道一些 不清楚
市场定价(即由合同双方协商定价)模式 坚持原有的政府指导价模式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商品房实行市场定价(模式) 无所谓
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符 收费标准较高,与服务质量不符 收费标准较低,导致物业服务质量偏低 社区老旧,收费标准低,维修成本高,导致服务跟不上
同意 不同意 无所谓
是 不是
有必要成立监督委员会 没必要,业主委员会能自我监督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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