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交〔2024〕156 号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
专家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位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交通行业乌海籍专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自治区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专项清理的通知》(内交建设函〔2024〕1181号)(以下简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工程交通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家基本信息自查
请各位专家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自查个人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和单位证明或退休证明等)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自查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各位专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更正,并将自查问题及更正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专家资格和违法违规行为自查
请各位专家自查是否存在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是否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问题;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等11类违法违规问题(详见附件)。
请各位专家于8月20日前到乌海市交通运输局909办公室签署《乌海市交通行业评标评审专家行业自律承诺书》,也可自行打印签署后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过期未签署承诺书或不配合核查、复核工作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将按照《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退出自治区评标评审专家库。
联系人:王泽,联系电话:0473-2052637,
电子邮箱:whjtgljs@163.com。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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