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9929/2024-054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8-2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8-26 10:36:4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解读
作者:交通运输局 来源: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解读

一、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一)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

(二)实施期限: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1月20日

(三)补贴范围: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

(四)补贴标准: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二、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一)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

(二)实施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四)补贴标准(见附表)

1.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以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重型货车并更新重型3轴新能源重卡为例,按照补贴标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4.5+8.5=13万元)。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以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重型货车为例,每辆车补贴4.5万元。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三、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一)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5号)

(二)实施期限:2024年8月2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货船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

(四)补贴标准:

1.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

2.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0002200元/总吨予以补贴。

3.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总吨予以补贴。

附表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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