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积极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0-0561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安全 | ||||||
概 述: | 积极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12-16 10:40: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检测预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0〕23号及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安排》的精神和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认真组织辖区公共交通企业积极做好新冠疫情检测工作。
12月9日,海南大队执法人员到海南长途汽车站、乌海市公交海南区分公司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和海南区政府关于新冠疫情多点触发检测预警工作精神,要求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做好公共场所疫情症状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立即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2月10日,海南大队协助海南区疾控中心在海南长途汽车站对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共检测汽车站从业人员5人,出租车驾驶员5人,公交从业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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