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拟定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道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出租汽车、城市公路客运、车辆维修、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核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综合分析全市铁路、民航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民航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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