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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相关乳制品反补贴案被调查产品范围发布说明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作者:乌海市贸易促进会 来源:贸法通 浏览次数:

各利害关系方:

        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近日,有利害关系方就被调查产品范围进行相关咨询,现说明如下:

        本案被调查产品范围已在公告中列明,产品描述为“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无论是否磨碎或粉化),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

        其中,“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稀奶油”均应符合“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0%”的标准。

        特此说明。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4年8月23日

来源:商务部

延伸阅读:

中国对欧盟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是“报复举措”?商务部回应

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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