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标识的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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