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3-10431 | 发文字号: | 乌市监计字〔2023〕99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6-06 17:29: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市监计字〔2023〕99号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市监计量〔2020〕87号)(附件2)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市监计量字〔2023〕258号)要求,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中小学教材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请各区市场监管局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检查记录单、检查汇总表电子版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邮箱(上报表格须与文件中一致,不得删减内容或项目)。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市监计量〔2020〕87 号)
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19〕165号)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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