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我市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和重大立法项目向党委报告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编制印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2026)立法规划》《市十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将《乌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出台《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切实以良法促发展、惠民生、保善治。
同时,我市着力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坚持提升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完善立法项目建议报请审定制度、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制度、基层参与立法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程序机制。我市圆满完成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遴选工作,确定基层社区、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等10家单位为立法基层联系点,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
我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力度,实行线上和线下交流沟通并行模式,增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力度,避免政出多门、文件“打架”,政策效应抵消。同时,加大对涉企规范性文件把关审核力度,将提交公平竞争审查报告作为备审提交要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在规范性文件备审平台共审核三区政府及市属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通过审核备案13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评估清理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民族政策、涉林草、统计工作等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清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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