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2vPqv7hLs8NoEREJY9pMg?pwd=5auh,提取码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也可直接函索纸质报告书。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芈先生,联系电话:17648132333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南先生,联系电话:1814826208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范围包括乌海市及其他相关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个人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QI5ubqrXHX0ZLwzCsu6bA?pwd=rc97(提取码rc9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的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单位,反应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规划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划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和重要参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感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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