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医院平价药品种类和数量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市紧跟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步伐,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采。目前,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可供采购药品达13197个品规,连续5年增加集采药品种类,跟进国家组织、省际联盟、三明采购联盟共19批619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价平均降幅达60%。全市有27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累计采购2029种药品,减轻医保基金和患者用药负担近3.06亿元,使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二是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为进一步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畅通集采药品销售渠道,2023年7月,我市确定4家连锁药店的81个门店为集采药品定点药店,率先在全区启动了“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集采药店采取“五统一”建设标准和“四公开”运营机制(即:统一挂牌、统一专柜、统一标价、统一配送、统一监管;公开进货价、公开销售价、公开药品目录、公开专柜销售),以“零差价”的方式销售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消炎、抗病毒等参保群众日常用量较大的46种集采药品,药价平均降低52%。2024年,从首批81家集采药店扩大至417家,占全市药店总数的94%,截至2024年5月底药店累计采购集采药品8万余盒,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89.5万余元。三是建设全区首家医保基金结算药品监管系统。销售药品时扫描“药品追溯码”,实时掌握药店药品实际销售价格、购药数量等数据,通过与医保结算数据比对分析,实现对超出合理范围等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行为。
您的建议调研深入,从实际出发,对我们后续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覆盖更多药品品种,进一步健全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参保群众购药需求,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
分管领导:李 东
联 系 人:王丹鹤
联系电话:15849312607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