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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助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医疗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2023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医保局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保障参保居民的利益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最大程度惠及参保人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162号)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居民补助资金9431万元,自治区财政下达城乡居民补助资金1158万元。市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463万元,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计收入23863万元(含个人缴费收入8274万元,利息收入218万元,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319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参保率持续巩固。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保。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基本医保待遇保持稳定。继续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发挥政策叠加、机制协同作用,保障参保患者就医健康需求。三是年度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后续平稳运行有支撑。随着近年来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的不断提高,从基金收入情况看,总体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基金运行比较平稳。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整体情况良好,参保率持续巩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收支总量平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 、综合评价结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转移支付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A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505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31万元,地方5621万元,全部及时足额安排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按照补助标准,分四级财政权事补助分配,中央承担80%,剩余由省级和盟市各承担50%,按规定履行程序报批分配。

下达及时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拨付合规性: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使用规范性: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分账核算。

执行准确性:在预算范围内严格遵循财务规定,对资金支付执行审签制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发放到位,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并有效支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我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目标管理和及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并对基金账户管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责任分担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政策性目标情况: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通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保险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维护困难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整体情况良好,参保率持续巩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收支总量平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是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参保率持续巩固。印发《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干业务事项的通知》(乌医保办发﹝2022﹞ 50 号),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保。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切换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工作,并兼顾了各项医保政策的同步落地。2023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768元(国家512元、自治区64元、市级96元、区级96元),符合人均财补不低于640元的标准;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按年龄段分别为每年:18周岁以下360元、18周岁以上460元,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残、孤儿、“三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财政差额补贴。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基本医保待遇保持稳定。继续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发挥政策叠加、机制协同作用,保障参保患者就医健康需求。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分别确定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异地就医2000元,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部分报销80%,最高可支付9-10万元。已将13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报销范围,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分别确定为:一级医院 6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800元,报销比例为80%。2011年9月启动实施居民医保普通疾病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三是年度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后续平稳运行有支撑。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863万元,支出21927万元,当期结余1936万元,累计结余21688万元,可支撑能力达到 11个月,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随着近年来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的不断提高,从基金收入情况看,总体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基金运行比较平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参保人数,目标值等于18.2万人,实际完成18.2万人,分值5分,得分5分。

2)待遇人次,目标值等于50.39万人,实际完成50.39万人,分值5分,得分5分。

3)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目标值大于等于70%,实际完成大于等于70%,分值5分,得分5分。

2、质量指标

4)医保综合监管能力,目标值等于有所提升,实际完成1按经办流程审核、审批,拨付,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并对疑点、大额报销金额实时监控,分值5分,得分5分。

5)盟市“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目标值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不低于上年,分值5分,得分5分。

3、时效指标

6)项目开展时限,目标值2023年,实际完成2023年,分值2分,得分2分。

4、成本指标

7)人均财补,目标值大于等于640元,实际完成768元,分值3分,得分3分。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8)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通过政策宣传,保障城乡居民工作的持续开展和顺利进行,参保人权对政策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值3分,得分3分。

9)参保人群看病就医方便程度,目标值明显提高,实际完成通过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措施,参保群众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分值3分,得分3分。

10)参保人群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目标值有效缓解,实际完成通过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措施,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得到有效缓解,分值3分,得分3分。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目标值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实际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静态可支付11个月,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分值3分,得分3分。

12)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目标值成效明显,实际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始终坚持政策先行,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审批,扎实推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三重制度综合保险,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高综合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分值3分,得分3分。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3)救助群体对政策知晓率和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85%,分值5分,得分5分。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化水平建设还需加快。加强与人社、民政、卫健、公安、残联、税务、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信息共通、协调协作,亟待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不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保障城乡居民基金运行平稳。

(二)政策宣传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宣传的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和实际运用,对现行医疗保险的参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及比例更进一步的深入了解,让人民群众看的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使参保群众个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持续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对我部门2023年的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部门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附件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1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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