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70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1633号)文件通知,2023年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9.57万元,共计593.57万元,用于信息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4.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整体情况良好,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参保扩面范围进一步扩大,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度较好,打击欺诈骗保力度进一步增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 、综合评价结论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绩效自评得分99分,等级A。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9.57万元,共计593.57万元,用于信息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方面工作。其中市本级255.68万元,海勃湾区178.48万元、乌达区99万元、海南区60.41万元。截止2023年底,我市资金共计支出554.07万元,支出进度93.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按文件要求,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各区服务群体及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效果,会同财政局提出分配意见,上报市政府批复,进行下达分配。
下达及时性:项目资金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资金下达。
拨付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范围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执行准确性:在预算范围内严格遵循财务规定,对资金支付执行审签制度,并在规定时限内支付到位,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并有效支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我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目标管理和及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我局在专项经费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乌海市医疗保障局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规划财务科负责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核算。对大金额支出严格按照《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办理,通过集体讨论后,用会议形式作出决定,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通过完善制度框架、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以及提升群众保障意识,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更加有力有效,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方便群众“低价购药”。全力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分析工作,积极开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运行数据分析。2023年底完成国家组织药品8批集中带量采购总金额3527.9万元,药价平均降幅达70%,节省医保基金7544.5万元;完成省际联盟8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总金额591.5万元,药价平均降幅达72%,节省医保基金1439.8万元。同时乌海市作为全区首个“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盟市,通过综合考量确定了4家连锁药店共81个集采药品定点药店,以“零差价”的方式销售46种集采药品。81家集采药店采购集采药品共37113盒,药品平均降价达52%,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40余万元。二是扩面力度不断加大,覆盖人群“更加广泛”。持续聚焦困难群体、在校学生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以及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2023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40.48万人,自治区其他盟市参保9.19万人,省外参保11.48万人,参保率达到114.8%,名列全区第三位。困难人员参保率实现100%,完成自治区参保率不低于95%的目标任务。三是重点改革实现突破,医保支付“更加高效”。全面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台了恶性肿瘤日间放化疗、优化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政策、择期手术预住院医保支付三个办法,积极探索付费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草拟了乌海市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办法及经办规程,鼓励各医疗机构之间错位发展、有序竞争,支持我市医院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发展,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四是服务下沉,建设便民“服务圈”。建成20个镇(街道)基层医保服务站和83个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点,推动30余项医保业务下沉至基层医保服务站(点),重点打造10个医保基层服务示范点,形成社区、农区、园区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新格局。为建设“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跑出加速度,展现新成效。五是通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普及欺诈骗保行为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整合推动市、区一体化监管,创新建设医保基金结算药品监管系统,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行为,2023年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医药机构下达整改通知90家,约谈机构69家,共追回医疗机构违规金额396.76万元,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每个旗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家,实际完成7家,分值5分,得分5分。
2)开展嘎查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嘎查村(社区)覆盖率,目标值大于等于60%,实际完成100%,分值4分,得分4分。
3)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目标值药品网采率≥90%,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80%,实际完成药品网采率99%,耗材网采率81%,分值4分,得分4分。
2、质量指标
4)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目标值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强化数字赋能,开发应用智能医保服务平台及智能语音客服,建立基层服务站点,推动30余项医保业务下沉至基层医保服务站,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分值4分,得分4分。
5)医保综合监管能力,目标值有所提高,实际完成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监督检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分值4分,得分4分。
6)医保标准化水平,目标值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全市四级经办机构统一执行《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分值4分,得分4分。
7)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目标值按要求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进行调价,实际完成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要求,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评估,动态调整执行种植体植入费、门诊诊察费、下调部分医学影像类、实验室检查项目价格,整合调整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次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动态上调115项,下调134项,分值4分,得分4分。
8)推行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目标值DRG改革覆盖全部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80%以上住院病种,实际完成制定印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实行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通知》等付费方式改革相关文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DRG付费全覆盖,分值4分,得分4分。
9)集中采购落实情况,目标值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实际完成已完成国家集采6批次集中采购,各批次采购进度较好,分值4分,得分4分。
10)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目标值有所提高,实际完成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开展经办机构监督检查,分值4分,得分4分。
11)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情况,目标值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实际完成按自治区医保局要求开展工作,不存在违规行为,分值4分,得分4分。
(二)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
12)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90%,分值5分,得分5分。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审查,做实项目库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填报项目申报,认真测评项目绩效。2、加强预算执行。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支出进度的均衡性。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使有效的监督管理贯穿项目资金活动的整个过程,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最高效益。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确保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六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对我部门2023年的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部门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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