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依法依规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1-05760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发〔2021〕23号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信息化 |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8-19 10:03:3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自治区经信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内经信原工字〔2017〕200号)等要求,加快我市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着眼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实现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化解过剩产能,有效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环保、质量、安全、能耗、技术达不到标准或标准较低,不利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过剩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有效适应能耗双控形势,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空间,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向纵深发展。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实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行业效益平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产业政策方面。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的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全面进行排查。凡使用产业政策明令的落后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闭退出。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必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上年度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予以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对上年度万元增加值能耗全市排名后20%的生产企业,各区要从严控制生产要素供给,切实把有效要素配置到优质企业上。推动钢铁、铁合金、电石、化工行业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仍未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水平的,从严控制生产要素供给。(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要素方面。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推动无下游产业配套的独立石灰生产企业、独立电石企业、铁合金企业和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低效基础化工、冶炼等高耗能产业逐步退出。积极化解洗煤行业过剩产能,保障我市焦化产能相匹配的洗煤能力,严格控制外送洗精煤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
(四)环保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五)安全生产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应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或依法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
(六)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乌海市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执法监管、完善配套政策,主动开展工作。各区履行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工作属地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要求,负责推动具体退出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区要全面排查本地区产业政策明令要求淘汰的落后技术与装备,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分年度制定淘汰退出计划和措施,提出具体退出企业名单。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制定落后产能退出的管控措施和计划,报送市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进展较慢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区,各有关部门在适当范围公开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五)执行价格政策。对钢铁、水泥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六)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七)做好职工安置。把职工安置作为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附件:乌海市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乌海市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进 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贾庆东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胡善顺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刘素红 市政府副市长
李春晓 市政府副市长
郝喜红 市政府副市长
毛振海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乔 毓 市政府副市长
郭轶杰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崔洪波 海勃湾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刘 虎 乌达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刘 兵 海南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苏都毕力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永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灿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勇 市财政局局长
杨雪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继平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昌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永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朱树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许 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赵 智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邵 炜 市能源局局长
李业勋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高 博 乌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赵 峰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局长
宋志刚 海勃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闫泽浩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张 东 海南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永强同志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议事协调机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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