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2-01-03 16:08:06 |
一、文件政策背景
我市老旧小区的建成时间久,数量多,约占住宅小区数量的60%,老旧小区在安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是我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前我市总计28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完工97个,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有序推进、持续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文件,特制定《乌海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的及重要举措
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完成计划三年投资10.7亿元,将我市2005年底前建成剩余未改造的186个老旧小区,297.49万平方米全部改造完毕。其中进行基础类、完善类改造覆盖率达100%,提升类改造覆盖率达7%(海勃湾区提升类改造小区3个,覆盖率为2%;乌达区提升类改造小区7个,覆盖率为33%;海南区提升类改造小区3个,覆盖率为19%)。
方案强化了资金保障,在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自治区各项补助资金的同时,市、区两级将每年用于城市更新的资金重点向老旧小区改造予以倾斜,相关部门要主动将各类项目资金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靠拢,并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抓好辖区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居民成立“小区改造委员会”,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三是要一年交小账,三年交总账,各年度改造计划应于前一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及招投标工作,当年“开春即开工”,12月底前完工,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四是改造后的小区要明晰各类管网和设施产权,建立运营维护长效机制,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共商模式,对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落实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五是各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签订责任状,保质保量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六是配套制定考核评估办法,依据动态考评结果,拨付“以奖代补”资金。七是以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力度,着力引导居民群众从“要我改”变为“我要改”,全面营造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责任科室: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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