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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4版)》的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5-01-04 15:32:12
关于《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4版)》的政策解读
作者:政数局 来源:市政数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规范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版)》(下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清单》公布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市市直部门职能职责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为理顺和厘清部门职责权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3号)精神,2024年7-10月份,我局牵头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和调整。

  二、《清单》梳理过程

  2024年7月份,乌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版)征求意见的通知》,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清单》认领和梳理工作。同年7-10月份,通过采取部门认领梳理、市政数局汇总核对、部门补充确认等方式,对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调整,最终形成了《乌海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三、《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333项,是各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对我市《清单》进行的调整。

  第二部分为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9项,是各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认领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容覆盖我市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实施机关及其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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