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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63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17〕42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
成文日期 2017-05-16 00:00:00 公开日期 2017-07-05 16:26:59 公文时效 失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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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516

 

 

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

 

  

 

1.基本情况……………………………………………………………5

1.1编制目的………………………………………………………5

1.2编制依据………………………………………………………5

1.3编制思路和原则………………………………………………5

2.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8

2.1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8

2.2地下水超采情况…………………………………………….11

3.超采区治理原则和目标…………………………………………16

3.1治理范围……………………………………………………16

3.2指导思想与治理原则………………………………………16

3.3治理目标……………………………………………………17

3.4治理计划……………………………………………………18

4.超采区治理措施…………………………………………………18

4.1非工程措施…………………………………………………19

4.2工程措施……………………………………………………23

4.3保障措施……………………………………………………39

1 基本情况

1.1 编制目的

地下水资源是乌海市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供水水源。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支持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违规开采等,致使一些区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地下水超采和地下水位下降等现象,也使得地下水资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这些状况如不及时得到控制和解决,将严重影响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修复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的要求,保证我市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及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特编制本治理方案。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

6)《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

7)《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

8)《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

1.2.2规范、规程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15218—1994)

3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工作要求》(GB/T14997—1993)

4)《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2003)

5)《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1.2.3政策、文件、规划、资料

1)《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2011年);

2)《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2009年);

3)《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2009年);

4)《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黄河水文勘测设计院,2015年);

5)《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划分》(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2014年);

6)《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2015年);

7)《乌海市节约用水规划》(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

8)《乌海市地下水源井关井压采方案》(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

9)《乌海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

10)《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

1.3编制思路和原则
1.3.1编制思路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地下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保障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目标,强化治理措施,控制地下水超采,修复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
1.3.2编制原则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超采区的范围和行政区划,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属地负责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制度,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2)坚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以地下水超采区为控制和治理重点,加大投入,加快治理,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使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治理。

3)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实行超采区地下水年度取水总量控制,逐步实现超采区地下水采补平衡。

2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

2.1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1.1地下水系统划分

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流系统划分成果,我市属于黄河水系鄂尔多斯高原地下水系统,其中,我市北部、中部和西部属于桌子山山地地下水系统,我市南部属于鄂尔多斯高原地下水系统。

根据地下水储水类型、分布、运移规律及边界条件,我市地下水系统可划分为四个三级子系统:山前倾斜平原与黄河冲积平原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系统,千里山、桌子山、岗德尔山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系统,乌达山区基岩裂隙含水系统,南部白垩系、新近系碎屑岩类裂隙孔隙含水系统。

2.1.2地下水资源量

1)地下水资源量

根据《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成果,我市平原区多年平均(1980年—2013年)浅层地下水(M≤2g/L)资源量为12090m3;山丘区多年平均(1980年—2013年)浅层地下水(M≤1g/L)资源量为1528m3;我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3618m3。各水资源分区浅层地下水资源量计算成果表见表2—1—1

2—1 —1   

乌海市各水资源分区浅层地下水资源量成果

单位:万m3

 

水资

源分

 

编号

分区

面积

km2

山丘区

平原区

分区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

河川基流量

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量

山前侧向补给量

河流侧渗补给量

渠系渗漏及田间入渗补给量

井灌回归补给量

地下水资源量

降水入渗补给量形成的河道排泄量

石嘴山至河口镇南岸

海勃湾区

W01

529

386

154

175

0

5284

614

231

6074

54

6460

海南区

W02

1005

1094

437

556

0

842

615

21

2012

161

3106

乌达区

W03

220

48

19

220

0

3206

578

54

4004

64

4052

总计

W00

1754

1528

611

951

0

9332

1807

306

12090

279

13618

2)平原区微咸水资源量

根据我市地下水水化学性质分布图,新近系碎屑岩类裂隙孔隙含水岩系分布区中微咸水(M>2g/L)区域面积为103km2,分析计算我市微咸水(M>2g/L)区域补给量约为81m3

3)水资源总量

我市多年平均(1956—2013年)水资源总量为13898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70m3,地下水资源量(M>2g/L13618m3,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的资源量为12728m3。各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计算成果见表2—1—2

2—1—2               

乌海市水资源总量统计表

                  单位:万m3

三级区

水资源分区

编号

面积km2

地表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

水资源总量

石嘴山至河口镇南岸

海勃湾区

W01

529

353

6460

6604

海南区

W02

1005

671

3106

3178

乌达区

W03

220

347

4052

4116

总计

W00

1754

1170

13618

13898

2.1.3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1)地下水源工程

根据2016年度我市地下水机电井普查成果,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机电井789眼,具体见表2—1—3

2—1—3     

               乌海市2016年度地下水机电井普查成果表        

行政辖区

机电井

井数

工业用水(眼)

农业用水(眼)

生活用水(眼)

生态绿化(眼)

海勃湾区

346

64

72

129

81

乌达区

274

98

78

89

9

海南区

169

82

0

79

8

总计

789

244

150

297

98

21980年至2016年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我市1980—2016年地下水供水量列于表2—1—4

2—1—4    乌海市1980—2016年地下水供水量表              

单位:万m3

年份

1980

1985

1990

1995

2000

2003

2004

2005

2006

供水量

2749

3178

3639

4278

11206

17600

19200

16600

14700

年份

2007

2008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供水量

14700

15200

16500

16821

16000

15842

13221

11860

11390

 

从表2—2—2可看出1980—2016年间我市地下水开采量变化较大,在2749—19200m3/a之间,1980—1995年开采量较少,在2749—4278m3/a。从2000年开始开采量增大,均在9400m3/a以上,平均14909.77m3/a,到2015年地下水供水量11860m3,少了3049.77m3,主要因为经济下行和近年加大关井压采及节水工作力度。

2.2地下水超采情况

2.2.1地下水超采区范围

地下水超采是指在一定时期,地下水开采量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环境恶化或环境地质灾害的现象。超采主要有浅层孔隙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超采以及地下水降落漏斗等。

1)超采区基本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划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成果,我市主要有两个超采区,分别为: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与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此划分方案以2013年为现状水平年,地下水可开采量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及开发利用调查评价(2008)》数据,地下水超采量未计算黄河侧渗激发补给量)

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位于黄河右岸,海勃湾区西北部,南起滨河街道沿黄河北至千里山镇,范围内覆盖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等水源地的相关水源井,超采区面积为117.73km2 ,多年平均可开采量 1483.40 m 3 ,多年平均实际开采量4255.34 m3 ,多年平均超采量 2771.94 m 3 ,年均开采系数 2.87,属严重超采区。

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位于乌达区东部黄河左岸冲湖积平原乌达区水源地范围内,南起三道坎沿黄河北至乌兰淖尔镇,呈不规则带状分布,超采区面积为37.88km²,多年平均开采量为5309.21m3,可开采量为3314.12m3,多年平均超采量为1995.09m3,年均开采系数为1.60

我市地下水超采区分布图位置见图2—2,地下水超采区详情见表2—2—1

2—2—1       

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详细情况

地区

超采区名称

超采面积

km2

多年平均开采量

 (万m3

可开采量

(万m3

年均开采系数

多年平均超采量

(万m3

乌海市

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117.73

4255.34

1483.40

2.87

2771.94

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37.88

5309.21

3314.12

1.60

1995.09

合计

 

155.61

9564.55

4797.52

 

4767.03

 

备注:现状水平年为2013

2)地下水降落漏斗基本情况

依据《乌海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我市城区和工业园区已形成9 个地下水降落漏斗,分别为:

海勃湾区3个,即海勃湾中心城区东北部漏斗、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和凤凰岭漏斗。

乌达区1个,即乌达工业园区降落漏斗。

海南区东部5,即海南区水源地漏斗、老石旦及海电厂漏斗、公乌素西水源地漏斗、公乌素东水源地漏斗以及拉僧庙漏斗。(此评价报告以2013年为现状水平年,地下水超采区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划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成果)。

各漏斗位置见图 2—3,各个漏斗范围、形态、漏斗中心最大水位埋深与下降速率等情况见表2—3—2

 

 

 

 

 

 

 

 

 

 

 

 

 

 

 

 

 


2—2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分布示意图

位置图

2—3乌海市地下水超采漏斗位置图

2—3—2        

漏斗范围、形态、中心最大水位埋深与下降速率等情况表

序号

分区

漏斗名称

漏斗面积(km2

漏斗分布范围

漏斗中心最大水位埋深(m

下降速率(m/a

超采量(m3)

1

第四系松散岩类平原区

海勃湾中心城区东北部漏斗

62.40

人民公园、法制公园与乌海植物园一带

36.30

1.24

1496.85

2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海勃湾)

31.79

新地村三坝村一带

115.35

1.13

1261.23

3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37.88

三道坎、乌海西站一带

46.4

1.28

1995.09

4

寒武奥陶系岩溶水山丘区

凤凰岭漏斗(海勃湾)

23.54

海勃湾凤凰岭一带

111.2

3.59

13.86

5

海南区水源地漏斗

11.23

六五四一带

147.15

4.19

14.6

6

老石旦及海电厂漏斗(海南)

7.99

海南经济开发区一带

152.41

3.77

32.85

7

公乌素西水源地漏斗(海南)

13.95

公乌素西侧

76.26

2.71

186.15

8

公乌素东水源地漏斗(海南)

9.48

公乌素东侧

103.47

5.81

178.85

9

拉僧庙漏斗(海南)

3.84

拉僧庙一带

56.94

4.17

3.65

10

 

 

 

 

合计

5183.13

备注:2013年为现状水平年

2.2.2地下水超采引发的问题及危害

1)随着超采区水位的不断下降,易引发地面沉降危害,对居民建筑、厂房、公路、农田、河流等造成了危害,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由于长期过量开采浅层地下水,造成水位降低,降落漏斗不断扩展,扩大了地下水补给的范围,水质变差。

3)地下水超采使浅层地下水含水层厚度相应减少,导致单井出水量减少,提高了抽水成本,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3 超采区治理原则和目标

3.1 治理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超采区治理范围包括我市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以及海南区东部5个地下水降落漏斗,其中,海勃湾区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包括3地下水降落漏斗,乌达区小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包括1地下水降落漏斗。

3.2指导思想与治理原则

3.2.1 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以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战略为目标,以生态治理保护为重点,把节水、治污、补源、替代水源建设与控制地下水开采有机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完善制度、理顺体制、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涵养水源等治理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质恶化,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2.2 治理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节水优先、统筹调配、系统治理原则进行超采区治理。
   1)总量控制。按照以供定需的方针,严格执行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制度。
   2)节水优先。地下水压采必须首先考虑节约用水,特别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工业用水效率。

3)统筹调配。超采区治理必须以保障民生为前提,在充分节水的前提下,加快替代水源工程建设,从而保障压采地区的供水安全。
   4)系统治理。超采区治理既要有工程措施,还要有制度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既要有依法治理的保障,又要有经济手段的促进;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3.3治理目标
    按照《乌海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2016年),2020年和2030年我市地下水规划开采量为1.08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地下水超采现状、地下水取水工程现状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等,考虑到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提出治理目标如下:     

1)遏制超采趋势。2017—2019年,通过强化管理、建设节水工程、实施替代水源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和关井压采等措施,不再出现新的超采区,基本遏制超采趋势。

2)控制超采量。至2020年,使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位持续下降速度和超采区面积扩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规划开采量1.08亿左右,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

3)地下水位回升。至2030年,要在采补平衡基础上有一定的地下水水位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

3.4治理计划

根据我市超采区总体治理目标和超采区水文地质条件,遵循依法行政、先易后难、关供同步、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地下水压采的实施计划:

1)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且供水量能够满足需求的自备水源井,确需保留的,收回统一配置给公共供水公司管理。

2)废弃水源井及取用地下水易造成对地下水污染及水环境破坏的水源井必须无条件予以关闭。

3)优先压减已经形成地下水严重超采及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域的地下水机电井数量及取水量,以遏制超采区扩大,并逐步达到采补平衡。

4)开展水源置换,通过工业利用中水、疏干水,水权转让使用黄河水等方式用非常规水源、黄河水置换地下水,以解决消化历史形成违规使用地下水项目用水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用水。

4 超采区治理措施

我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包括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与保障措施。

1)非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地下水双控方案,超采区机电井水位动态监测、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

2)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引黄供水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关井压采、实施农业节水灌溉、中水等非常规水利用等工程,对各类水资源进行统筹调度与优化配置,替代和置换超采区地下水水源。

3)保障措施主要是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管理、集中整治以及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治理超采区。

4.1 非工程措施

4.1.1落实管理制度

1)完善并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在现有水资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下,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相关办法和条例,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配置方案为基本依据,以总量控制为核心,建立严格的取水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三是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四是各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本区域内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

五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及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六是除保障生活用水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地下水源井,超采区内不予审批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新建机电井,及时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

(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负责)

2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实施方案》、《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乌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和本次超采区治理水资源配置,严格实施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制度。至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4亿m3,其中,规划地下水开采量 10804m3;至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39亿m3 ,其中,规划地下水开采量10804m3

强化水资源行业配置,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方案为依据,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产业布局等因素,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到农业、工业、生活等主要用水行业,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的水资源用途。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负责)

3)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服务业,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

一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指标制度,推动水务、城市供水等部门检查辖区内各单位用水指标落实情况,督促新增用水户及时办理用水指标。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

二是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管理体制和取用水监管体系,以价格杠杆推动节约用水,逐步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供需平衡,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普遍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计量设施基本配套,全面推行计量收费。

(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4)严格落实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依法严格规范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完善水资源费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和管理,为全市水资源管理提供资金支持保障。

一是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127号)进行征收。

二是对于因取用水户自身原因造成违法、违规取用水资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127号),超计划或超定额使用的,超出计划或定额不足20%的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出计划或定额不足20%及以上、不足40%的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2倍征收;超出计划或定额不足40%及以上水量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3倍征收。

(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4.1.2监控、监测能力建设

1)加强地下水监测能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区地下水监测工程(2016年)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水资﹝2016138号)相关要求,2017年至2020年,我市将配合自治区开展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通过对地下水的监测,对超采区治理成效、超采区水位水量变化趋势、地下水环境改善起到技术支撑作用。2017年,我市将建设地下水监测井20眼。(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负责)

2)加强取用水量在线监控能力

针对我市水资源监测设施落后、远程监控设施覆盖度低,需要加强用水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地表取水口、地下取水口等监控体系,加强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等部门用水、节水监控。2017年,完成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对年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115个取用水户,实施在线监控管理,共建设在线监测点145个,安装监测流量169套。(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负责)

3)开展地下水统测

委托阿拉善盟水文局开展2017年至2020年我市地下水水位埋深及开采量统测,每年提交我市地下水统测成果报告,内容包括:全市超采区及各区的集中开采区和日取水量小于1m3/d水源地的平均水位埋深和开采量、水位降落漏斗范围、超采区超采量分析、水位降落漏斗变化趋势以及年度水位埋深对比分析等。(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负责)

4.2 工程措施

4.2.1替代水源工程

1)中水及疏干水回用:

一是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市政府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规定时限,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达标建设和工业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在完成现有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基础上,建设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建成完整的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系统,提高污水回用率,力争做到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严格要求批复生产为中水水源的工业企业完善厂区中水深度处理配套系统,提高中水处理能力、水质标准,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海勃湾千里山工业园区各工业企业应提高使用乌海市升源水务公司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利用量,替代违规使用的地下水,逐步使取水合法化。

三是鼓励企业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减轻地下水等常规水源的供水压力。 2017年底应完成京海电厂、乌海热电厂、华电乌达热电、君正发电厂、海勃湾发电厂等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实现中水回用。2018年底,陆续实现包钢万腾钢铁公司、美方能源公司、东源科技公司、恒业成有机硅公司、宜化化工公司中水回用。批复中水水源的工业企业实现中水全部回用后,置换地下水1588m³/年。2019年底,陆续实现君正能源化工公司、西部煤化公司、泰和煤焦化公司、黑猫炭黑公司、神华煤焦化西来峰电厂疏干水回用,疏干水全部回用后置换地下水343

(各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

2)积极争取水权转让指标:

    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200659号文件同意通过跨盟市水权转让的途径从巴彦淖尔市调剂给我市黄河水指标7000,支持我市工业发展。自治区跨盟市水权转让于2013年底启动,分配给我市2500黄河水指标,已落实500m3。我市将积极协调自治区在处理跨盟市水权转让一期闲置水指标和启动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三期时,将剩余的6500水指标集中配置到位,以解决消化历史形成违规使用地下水项目用水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用水。同时,积极协调黄委会支持我市将盟市内1020水权转让指标中剩余的324水指标用于重点项目用水,开展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3)加快建设引黄供水工程:

一是乌达区要加快黄河取水工程建设,整合园区企业黄河水权,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统一供水,置换违规取用地下水。

二是海南区要落实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公司2008年签订的黄河水供水合同,由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公司从其在海南区境内的西汇水务黄河取水口,供给海南区经济开发区6.5m³/日黄河水,保证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水权转让黄河水供水量。加快神雾化工水权转让取水工程建设进度,保障低碳产业园区企业生产用水。

三是海勃湾区要更新改造引黄供水泵站,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效率,置换替代海勃湾生态涵养区生态、灌溉取用地下水。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集中统一供水:

一是关停城市公共管网范围内自备水源井,由公共供水公司统一管理,规范各行业用水,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二是整合海勃湾北部涵养区范围内企业自备水源井,进行联网后统一管理,实现供水统一调度、统一调配,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确需保留的生活自备水源井,经政府批准后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各区人民政府,市投资集团公司、市水务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4.2.2关井压采

地下水超采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用水大于可供水量或水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用水缺口依靠超采地下水实现供需平衡。要实现2020年超采区采补平衡、水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必须关停超采区范围内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机电井,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使其逐步恢复到可开采量以内。一是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水资源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行政区印发截至20173月底登记地下水源井名录。三是各属地政府严控总量、消化存量,以地下水源井及取水量的零增长、负增长,确保超采治理任务完成。(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参与)

超采区及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关井压采数量分布

根据我市两个地下水超采区以及9个地下水降落漏斗的空间分布情况,规划2020年,分期分批关停两个超采区以及地下水降落漏斗机电井249眼,具体分布如下:

1)海勃湾区:关停机电井109眼。

1)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规划关闭地下水机电井11眼。

2)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规划关闭地下机电井8眼。

3)凤凰岭漏斗,规划关闭地下水机电井1眼,并每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用水定额逐步核减计划用水水量。

具体关停名录详见表4—2—1

2)乌达区:关停机电井89眼。

其中,乌达工业园区漏斗,规划关闭地下机电井18眼。

具体关停名录详见表4—2—2

3)海南区:关停机电井51眼。

  1)老石旦及海电厂漏斗,公乌素西水源地漏斗,公乌素东水源地漏斗,规划封停地下水机电井2眼,并每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用水定额逐步核减计划用水水量。

2 海南区水源地漏斗,规划封停地下水机电井4眼,并每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用水定额逐步核减计划用水水量。

3)拉僧庙漏斗,规划关闭地下水机电井2眼,并每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用水定额逐步核减计划用水水量。

具体关停名录详见表4—2—3

 

4—2               乌海市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斗关停机电井分年度计划表

序号

行政辖区

机电井数

2017年度关停井数

2018年度关停井数

2019年度关停井数

2020年度关停井数

 总数

其中工业用水机电井数

 总数

其中工业用水机电井数

 总数

其中工业用水机电井数

 总数

其中工业用水机电井数

 总数

其中工业用水机电井数

1

海勃湾区

109

42

17

4

32

16

7

0

53

     22

2

乌达区

89

72

22

17

34

24

8

7

25

24

3

海南区

51

45

2

0

24

23

3

0

22

22

合计

249

159

41

21

90

63

18

7

100

68

 

 

 

 

 

 

4—2—1               海勃湾区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斗关停机电井分年度计划表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勃湾区

1

内蒙古第八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1

生活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现已废弃

1

 

 

 

海勃湾区

2

乌海市明珠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1

生活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3

君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现已废弃

1

1

 

 

海勃湾区

4

呼铁局乌海工务段

1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5

世纪园

1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6

中国人民银行

1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7

六中

1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8

金裕市场

2

生活、绿化

公共供水管网

 

1

1

 

海勃湾区

9

新运动力分公司

1

生活、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停用

1

 

 

 

海勃湾区

10

(林荫大道北,西养殖小区2眼)

2

绿化

海勃湾中心城区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1

 

 

海勃湾区

11

屠宰场

1

清洗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12

五湖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

绿化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13

乌海市城市供水9号井

1

生活

凤凰岭漏斗

公共供水管网

 

 

1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勃湾区

14

 乌海市海区园林局

1

绿化

现已废弃

1

 

 

 

海勃湾区

15

 乌海市千里山工业园区

2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现已废弃

1

 1

 

 

海勃湾区

16

海勃湾新园社区幸福村

1

生活、绿化

现已废弃

1

 

 

 

海勃湾区

17

海勃湾区林场

1

绿化

现已废弃

1

 

 

 

海勃湾区

18

乌海市热电一期1号、2号、3号井

3

绿化

现已废弃

2

1 

 

 

海勃湾区

19

乌海市海美斯陶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1

 

 

海勃湾区

20

乌海市维斯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停用

 

1

 

 

海勃湾区

21

乌海市隆兴佰鸿照明有限公司

2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2

 

 

海勃湾区

22

乌海市德晟煤焦化有限公司      

1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1

 

 

海勃湾区

23

乌海市亘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海勃湾区

24

内蒙古源通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停用

2

  

 

 

海勃湾区

25

乌海市奕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中水

1

 

 

 

海勃湾区

26

蓝星玻璃

1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1

 

 

海勃湾区

27

乌海市田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

农业

黄河水

 

1

 

2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勃湾区

28

乌海市新时针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

农业

黄河水

 

1

 

   3

海勃湾区

29

乌海市岱山林牧业有限公司

3

农业

黄河水

 

1

1

1

海勃湾区

30

乌海市金沙湾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31

乌海市园林局生态城市育苗基地

6

绿化

停用

 

3

 

    3

海勃湾区

32

乌海市园林局植物园

1

绿化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33

乌海热电厂

12

工业

中水

 

6

 

    6

海勃湾区

34

京海煤矸石发电厂(渔种站南)

2

工业

中水

 

2

 

 

海勃湾区

35

汉森

3

农业

黄河水

 

1

1

1

海勃湾区

36

景裕园

3

农业

黄河水

 

2

1

 

海勃湾区

37

包钢万腾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2

海勃湾区

38

黄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6

海勃湾区

39

千里山选煤

1

工业

千里山与蒙西工业园交接区漏斗

中水

 

 

 

1

海勃湾区

40

乌海市亨荣贸易有限公司

2

工业

停用

 

 

 

2

海勃湾区

41

乌海市夭斯图洗煤有限公司

1

工业

中水

 

 

 

1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勃湾区

42

内蒙古三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海勃湾区

43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44

乌海市源通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45

乌海市星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46

乌海市建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农业

黄河水

 

 

 

2

海勃湾区

47

乌海市蒙羊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48

乌海市广源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49

乌海市紫光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50

乌海市姚舜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51

乌海市益农高效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52

乌海市奥峰农业开发公司

2

农业

黄河水

 

 

 

2

海勃湾区

53

乌海市民生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54

乌海市雅达种养殖有限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海勃湾区

55

黄河工贸集团种养殖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勃湾区

56

乌海市林业局海北育苗基地

2

绿化

黄河水

 

 

 

2

海勃湾区

57

乌海市第一粮库

1

生活

公共供水管网

 

 

 

1

海勃湾区

58

乌海广播发射中心

2

生活

公共供水管网

 

 

 

2

海勃湾区

59

乌海飞机场

3

生活

公共供水管网

 

 

 

3

海勃湾区

60

交通物资供应站

1

生活

公共供水管网

 

 

 

1

 

 

 

 

 

 

 

 

 

 

 

 

 

 

 

 

 

 

 

 

 

 

 

 

 

 

 

 

 

 

 

 

 

  

109

 

 

 

17

32

7

53

 

 

 

 

4—2—2               乌达区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斗关停机电井分年度计划表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乌达区

1

乌海市天信精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中水

2

 

 

 

乌达区

2

乌海市天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乌达区

3

乌海市融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停用

 

2

 

 

乌达区

4

乌海市宏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乌达区

5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6

中能发展电力有限公司

5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5

 

 

乌达区

7

乌海市通元煤炭发运站

1

工业

中水

1 

 

 

 

乌达区

8

内蒙古呼铁如意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1

 

 

 

乌达区

9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2

 

 

乌达区

10

乌海市星海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11

内蒙古广远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12

呼铁环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13

内蒙古乌海汇丰硅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2

1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乌达区

14

黄万军

1

工业

现已废弃

1

 

 

 

乌达区

15

乌海市三金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乌达区

16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8

工业

中水

 

4

 

4

乌达区

17

乌达区双人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2 

 

 

 

乌达区

18

乌海市宜明硅胶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1

 

 

乌达区

19

乌海市蒙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1 

 

1

 

乌达区

20

乌海市恒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停用

1 

1

 

 

乌达区

21

乌海市虹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22

乌海市建达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乌达工业园区漏斗

中水

1 

 

 

 

乌达区

23

新新宾馆

1

生活

公共供水管网

1

 

 

 

乌达区

24

前进房地产

1

生活

停用

1

 

 

 

乌达区

25

长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

工业

停用

 

1

 

 

乌达区

26

大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

工业

停用

 

5

 

 

乌达区

27

神华水电公司老1号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乌达区

28

原治沙站2号井

1

绿化

现已废弃

1 

 

 

 

乌达区

29

汉森水源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乌达区

30

旭春公司机电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乌达区

31

乌兰淖尔镇巴音敖包村机电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乌达区

32

君正实业、君正热电机电井

17

工业

中水、水权转让

 

6 

5

6

乌达区

33

吉奥尼

1

农业

黄河水

 

1

 

 

乌达区

34

森泰产业园

2

农业

黄河水

 

1

1

 

乌达区

35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4

工业

中水

 

 

 

14

乌达区

36

达蒙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

农业

黄河水

 

 

 

1

 

 

 

 

 

 

 

 

 

 

 

 

 

 

 

 

 

 

 

 

 

 

 

 

 

 

 

 

 

 

 

 

 

   

89

 

 

 

22

34

8

25

 

4—2—3               海南区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斗关停机电井分年度计划表

行政辖区

序号

取水单位

机电井数

取水用途

所在地下水降落漏斗名称

替代水源情况

2017年关停井数

2018年关停井数

2019年关停井数

2020年关停井数

海南区

1

西水有限公司机电井

4

工业

海南区水源地漏斗

停用

 

4 

 

 

海南区

2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

工业

 水权转让

 

12

 

12

海南区

3

中庙村人畜饮水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海南区

4

巴音陶亥水保站旧1号、2号井

2

生活

拉僧庙漏斗

停用

 

1

1

 

海南区

5

胡杨村人畜饮水井

1

生活

现已废弃

1

 

 

 

海南区

6

海南区华源物业露天1#2#深井

2

生活

公乌素西水源地漏、公乌素东水源地漏斗

停用

 

 

2

 

海南区

7

海电三期机电井

13

工业

中水、水权转让

 

7

 

6

海南区

8

乌海市蒙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

工业

停用

 

 

 

2

海南区

9

乌海市万晨选煤有限公司

2

工业

水权转让

 

 

 

2

 

 

 

 

 

 

 

 

 

 

 

合计

51

 

 

 

2

24

3

22

4.2.3实施高效节水

1)农业节水

农业节水措施主要包括:渠道防渗技术、低压管道输水技术、喷灌技术、滴灌技术、田间节水改造技术、耕作保墒与农田覆盖保墒技术、合理调整种植作物结构等措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区节水增效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14—2018)》,2017—2018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3万亩,其中,海勃湾区2.63万亩,乌达区1.2万亩,海南区1.5万亩。海勃湾区景裕园灌区、汉森灌区、紫光园灌区、岱山灌区约1万亩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后年用黄河水替代地下水420;乌达区农业示范园区、森泰产业园区约4000亩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后年用黄河水替代地下水180(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林业局负责)

2)工业节水

工业节水措施主要包括:杜绝工业用水冷却直流排放,提高间接冷却水和工艺用水的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水补给量。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节水工艺,提高传统用水工艺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化冷却、干式除尘等少用水的先进工艺和设备,减少用水量。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通过实施严格水资源论证、促进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实,限制高耗水项目上马。(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参与)

3)城镇生活节水

城镇生活节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是通过节水宣传与实行阶梯式水价,有效减少用水浪费。

二是全面推广节水器具,有效减少生活用水。

三是采用中水利用措施,将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排放水经过中水管网广泛回用于景观用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汽车冲洗及施工用水、企业设备冷却用水等领域。

四是通过改造供水体系和改善城市供水管网可以有效减少渗漏,提高城市供水效率。

五是对于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内的水源井采取间歇供水。

(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市水务局参与)

4.3 保障措施

4.3.1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地下水超采问题是中央环保督查要求整改问题之一,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结合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市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落实,要于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动本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4.3.2密切协调配合,严格责任落实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治理工作分工,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要向市超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客观原因没有工作进展、确实无法完成任务的,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既不报告又未完成任务的,有关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对任务落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相关制度,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牧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负责)

4.3.3 依法管理、集中整治

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水平衡测试、取水许可规定,严格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考核。加强用水计量,做到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凿井、非法取水、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强化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协作,建立地下水超采区执法联动协调机制。综合利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促进综合整治,通过近4年的集中整治,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17年开展全市工业取用水户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对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自来水等常规水源和疏干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工业取用水户和为工业企业供水的集中供水公司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水项目,逐个查明违法违规原因,分类处置,一企一策。对批复中水、疏干水的企业要求使用中水、疏干水。(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环保局负责)

4.3.4 健全机制,保障投入

各区人民政府应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安排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相关的地表水利用、污水处理达标、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供水管网改造和节水改造等项目投资,确保地下水超采治理资金保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3.5 强化考核督查

将地下水超采治理各项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每季度对各区和各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3.6 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相关政策,宣传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宣传依法用水、管水的责任和义务,宣传超量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严重后果。鼓励公众参与,充分理解和配合政府关井压采、充分利用地表水、提高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率,置换地下水源,提高公众关闭自备井、减少地下水开采的自觉性。(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负责)

根据以上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的实施,压减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斗区分年度用水量见表4—3—1

4—3—1   

乌海市压减地下水超采区及降落漏分年度水量表

         年份

 

行政辖区

2017

压减水量 (m3)

2018

压减水量 (m3)

2019

压减水量 (m3)

2020

压减水量 (m3)

 

  

(m3)

海勃湾区

22.86

722.36

146.50

455.64

1347.36

乌达区

45.76

523.78

237.70

195.32

1002.56

海南区

0

676.72

299

155.43

1131.15

 

68.62

1922.86

683.2

806.39

34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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