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提示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2-0452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产品质量 | |||||||
概 述 | 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提示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7-23 17:46: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其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进口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还应当附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二、配戴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未经注册的产品,其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如若配戴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三、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行为,可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