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9929/2023-10567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概 述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17:07: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创新行业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推进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指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高效开展。
二、更新调整“一单两库”信息
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一是根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调整抽查对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更新补充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素。二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变动及岗位职责变化情况进行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市场主体注销、准入以及注册、备案信息变动等情况进行更新。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制定依据实行动态调整。四是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增加企业负担。五是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六是按照《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3版》,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检查权责事项,并对梳理出的37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更新录入。
三、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从企业主体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认真做好随机抽取过程的信息记录,确保抽取程序公平、公正,责任可追溯。上半年,我局已按季度完成了抽查任务。完成抽查检查企业139家,其中维修企业31户,客运企业7户,出租车企业5户,驾培企业4户,普货企业70户,危货企业20户,水运企业2户,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户危货企业进行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等问题,现场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整改、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统一抽查标准,明确“双随机”抽查领域和抽查内容,明确抽查机制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标准、实施程序等,科学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二)提升业务能力,保证双随机检查效果。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对监管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网上培训、法规集训、以会代训等不同形式,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强信息保障。进一步完善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与其他业务系统的关联性,实现数据共享。及时将“僵尸户”从市场主体库中剔除,确保双随机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大对经营异常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告制度表
单位名称(盖章):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填表时间: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 高阳 联系电话: 2052182 手机:133270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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