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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  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4-06551 发文字号 内财购〔2023〕991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财政局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  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2-25 18:08: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  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3-12-25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并做好与《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衔接工作,解决《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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