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 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4-06551 | 发文字号 | 内财购〔2023〕991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府采购 | ||||||
概 述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 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12-25 18:08: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旗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和林新区财政金融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并做好与《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衔接工作,解决《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