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3-13010 发文字号: 乌政服发〔2023〕12号
发文机构: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10 10:24: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税务局、气象局、国家安全局、人防办,乌海供电公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乌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编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的通知》(内政服发〔2023〕36号)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产业园区延伸,提升产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及部分个人事项的办理,依托产业园区现有条件设施,规划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工作站,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以直接下沉或委托授权等形式进驻至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从立项规划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政务服务,为个人生活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及员工办事不出园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整体规划乌海各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建设,按照“十有标准”(即:有标识标牌、有专门场所、有综合窗口、有专职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事项清单、有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指南编制、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制度建设,健全服务设施,配强工作力量,做到园内园外一个办事标准、一套服务流程。

  (二)需求导向。按照“审批围着项目转,服务走在落地前”的要求,动态跟踪项目进展,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聚焦企业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切实解决好企业在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迫切需求,完善“园区吹哨、部门报到”服务机制,变企业“上门找服务”为政府“主动送服务”。同时,推动涉及企业员工个人服务的医保、社保、人口户籍、车驾管等业务逐步下沉至产业园区。

  (三)高效便捷。减时限、降成本、提效率,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产业政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完善会商联审、前置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畅通政务服务部门和企业沟通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工作目标

  2023年7月底前,制定政务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实施方案。8月底前,完成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场所设置、功能区域设置、设施设备配备、标识标牌设置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同步完成场所名称、窗口标识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简易办事指南、服务场所管理制度的公开公示。9月底前,在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开展企业和部分个人事项政务服务,9月底前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工作。乌达区在现有基础上,参照此实施方案对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完善。

  四、工作内容

  (一)做好入驻前的规划设计

  1.设置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按照“园区事园区办”目标要求,在产业园区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站,搭建集信息咨询、受理审批、沟通协调、诉求回应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零距离”的政务服务,构建形成“企业办事不出园区”的政务服务体系。结合事项入驻、窗口设置,科学规划政务服务工作站大厅布局,合理设置窗口服务、政策咨询、信息公开、自助服务、休闲等候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梳理进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立项申请、规划选址、用地审批、节能环保、区域评估、施工许可、公用报装、税费缴纳,以及满足企业员工生活需求的医保、社保、公安等便民类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形成进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目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3.入驻产业园区部门单位及方式。根据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当前企业进驻实际,已在产业园区设置分局且承担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项目建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具有专业审批服务职能的公安、税务等单位,以灵活入驻产业园区的方式开展审批及其他业务的办理和辅导。需部门间协商办理的事项,由产业园区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会商联审工作会议,共同协商解决项目建设事宜。对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相对较少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防办、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及电业、燃气、通信等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委托授权方式由海南区对口部门单位派驻至产业园区办理相关业务,或以代收转办方式开展业务办理。2024年,人社、医保、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进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税务局,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乌海通信管理办公室)

  4.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站审批窗口设置。按照同类相近、并联审批以及项目审批上下游顺序关联原则,对进驻产业园区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和员工个人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整合后,按照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和手续办理环节,全面推行“园区综合受理、分转部门审批、快递服务送达”服务模式。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项目建设,拟设置7个综合窗口和2个专区:设置备案核准类综合窗口2个,负责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核;设置工程建设综合窗口4个,负责工程建设类投资项目的业务办理,包括建设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节能、环评、洪评、水保、矿产覆压、文物勘查、气候可行性论证、地质灾害评估、取水许可以及水、电、气、热、通信等业务办理;设置代办帮办综合窗口1个,负责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中介服务,开展市区通办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市内代办和兜底性服务,解决项目落地前遇到的疑难问题。设置1个税务专区,负责开展企业税费征缴业务办理;设置1个公安专区,负责户籍、交管、治安、出入境等业务办理。围绕个人公共服务事项,设置便民服务类窗口4个:设置1个医保、1个社保综合窗口,负责企业员工医疗保障、社会保险事项的办理;设置1个不动产登记、1个公积金综合窗口,负责产权交易和公积金业务办理。增设银行自助柜员机、食品药品售卖机等便利企业员工生活类服务设施设备,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产业园区延伸,探索“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等多种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5.配齐配强政务服务人员。承担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项目建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具有专业审批服务职能的公安、税务等单位,以人员派驻形式入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开展政务服务及其他业务的办理和辅导工作。其他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相对较少和负责提供企业员工生活类便民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可由产业园区以第三方劳务派遣等形式,开展综合窗口受理、咨询导办、代办帮办等服务。产业园区至少要配备2-3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同时匹配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协助做好各项代办帮办工作。(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二)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建立代办帮办服务清单台账。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包联部门领导、项目建设进度、难点堵点问题、代帮办工作措施等重点项目专属代办帮办清单,完善重点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日志,明确代办帮办人员责任清单,研判代办帮办成效,强化项目调度,紧抓项目进展。(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7.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避繁就简、通俗易懂的原则,以企业为第一视角统一编制《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办事指南》,做到“三级四统一”(即:同一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市、区、产业园区统一),确保“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8.规范事项审批服务行为。推进入驻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提供政务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要运用公开公示、电子监察、绩效评价等管理措施,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到审批合规、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9.推行并联审批服务模式。优化联合验收、联合图审、联合测绘服务,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重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服务机制,将多个审批事项从“串联”改为“并联”,通过“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等方式,减少项目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流转时间和次数,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核、一次办结,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提升企业获得感。(牵头单位: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区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10.打好代办帮办服务组合拳。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从项目立项到落地开工的全生命周期,特别是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实施综窗受理、限时办结、告知承诺等措施。按照重点项目代办帮办要求,通过上门服务、热线电话、微信沟通、定期回访等主动与企业开展工作对接,做好业务咨询、申报指导、联办协调等服务。(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11.健全审批监管协同联办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入驻产业园区事项审管衔接机制,加强产业园区内部政务服务窗口与外部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到法规政策、审批流程、执法监管等信息同步推送和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12.提升产业园区线上政务服务能力。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推动综窗受理系统向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延伸覆盖。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产业园区企业提供涵盖惠企政策咨询、在线申请办理、电子证照应用、项目审批查询等网上政务服务,规范网上办事指引,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整合部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应用,原则上统一接入并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蒙速办”APP移动端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三)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制度建设

  13.做好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各入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部门单位负责做好审批人员线上线下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受理、网上办件、转办代办、政策解答、档案管理能力。产业园区负责做好前台综合窗口人员业务指引、咨询导办、服务礼仪、纪律作风、安全管理等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14.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前置服务、会商联审、延时预约、投诉举报、意见反馈、上门服务、绩效考核,以及政务服务工作站日常运行、档案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制度。健全与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络与协调配合机制,提高重点项目落地及建设期间手续办理效率,发挥好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高效便企的应有作用。(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加快项目落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区和市直各有关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协力抓紧抓实重点项目政务服务,减少企业手续办理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助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二)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工作保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产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和产业园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为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做好软硬件设施设备、人员力量、场所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高效推进。要充分考虑到产业园区地理位置距离城区较为偏远的实际,做好职工交通通勤、就餐误餐补助、休息住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要健全完善纪律考勤、业绩考核、效能监察、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规开展。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慵懒散慢拖、“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向企谋利、与民争利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化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塑造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附件:入驻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2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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