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非煤矿山、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工作方案》的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761055479D/2021-0881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非煤矿山、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工作方案》的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5-10 17:26: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非煤矿山、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工作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整改国务院安全生产考巡查组通报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防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我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水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相关要求,特制定《乌海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5月开始到2021年6月结束,集中 2 个月时间开展明查暗访,集中查处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条件不合规企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明查暗访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乌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及专家会诊工作方案》(乌应急发〔2021〕25 号)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外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应急值班值守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等。
(二)冶金等工贸企业
重点明查暗访冶金等工贸企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50 号)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强制淘汰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作业、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三、工作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央企及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各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明查的同时,采取突击检查、“回马枪”式检查等方式,暗查暗访明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成立暗查暗访组,对全区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随时进行暗查暗访,对市、区明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明查暗访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明查暗访组,按照“明查全面细致,暗访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确定明查+暗访企业名单,组织好辖区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明查暗访工作,着力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执法,突出实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梳理形成清单,属于共性问题的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于一般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有关人员,要充分运用行刑衔接制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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