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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良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现向全市征集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良行为的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良行为线索征集涉及的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今编制完成的我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和相关编制企业及执业人员。

  二、线索征集内容

  涉及的内容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2021年以来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承接业务方面。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转包或承接他人转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营业执照;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咨询合同方面。未签订书面合同;已签订书面合同但未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不完整(如缺失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范围、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或约定内容不清晰;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期限等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三)执业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规程执行方面。未严格按照执业操作规程相关流程开展业务;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核)项目过程中不按规定出具跟踪审核意见或未实质性出具意见;各专业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成果文件是否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签字盖章;注册类执业人员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注册类执业人员有无挂证情况。

  (四)成果文件质量方面。是否按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国家或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是否按国家工程量清单规范执行;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修正;合同无约定时是否按清单规范执行;竣工结算审核时会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竣工结算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竣工结算是否对定额缺项咨询补充或合理调整定额基价;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按约定的条款执行计算,是否存在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的情况等。

  (五)咨询收费方面。刻意压低基本收费,追求高额追加费用;弄虚作假,抬高送审造价,获取不当追加费;同一部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重复计算核增核减追加费;在咨询活动中以给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暂列金是否按规定要求列入核增核减计费基数;采用其他方式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征集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良行为线索以书面形式,按项目审批属性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受理渠道如下:

  (一)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

  电话:0473-6987354

  (二)海勃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1号

  电话:0473-2059922

  (三)乌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胜利东街北侧政府大楼。

  电话:0473-3666318

  (四)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29号。

  电话:0473-3666318

  四、保密规定

  市、区住建部门按规定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实行保密。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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