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 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5-03-18 09:30:49 |
2025年3月17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乌海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以下简称《防火令》)。为更好理解和落实《防火令》,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本命令。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牢守住“两个确保”底线。
三、主要内容
《防火令》主要分为8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确定戒严管制时间和区域。结合我市实际,划定我市防火期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戒严管制期为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秋季9月15日至11月15日。分区分级划定管辖区域并向社会适时公布。
第二部分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构建严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划定责任区,层层压实辖区内、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第三部分是强化火源治理内容。坚持把预防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事前发力,关前移、重心下沉,抓好重点时段、守好重点区域、盯好重点人群,严格落实隔离带建设、野外用火审批、林下可燃物清理、联防联控等火源管控等措施,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管农事林事、施工作业、生产运输、游玩祭祀等各野外用火行为,“疏堵结合”抓好源头管控。
第四部分是强化预警监测。各区、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德尔生态治理区、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部门综合运用地面巡逻、塔哨瞭望、视频监控、电话接警等手段,全天候监控火情。加强部门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和联勤联动,一体化开展预警监测、信息共享、火情报送等工作。
第五部分是强化应急准备。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响应机制。
第六部分是强化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都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9或12119。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禁止谎报、乱报、瞒报森林草原火情。
第七部分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元化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第八部分是强化督导问责。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和执纪问责力度。
责任科室:综合减灾和火灾防治科
联系人: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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